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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创新创业精致育人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4 17:17

各二级学院和创业导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粤高教〔2015〕16号)等文件精神,提高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发展,制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精致育人工程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现面向各二级学院征集创新创业精致育人项目,具体如下:

一、创新创业精致育人项目简介

实施创新创业精致育人工程,面向二级学院和创业导师征集创新创业精致育人项目,根据项目的需求,面向二年级学生组建学生团队;学生团队在导师(团队)的指导下,在二级学院和创业学院的共同管理下,利用两年的时间完成包括市场调查、技术开发或创新创意创造活动、商业模式设计、融资规划、商业计划书等创业活动和创新创业课程,系统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提高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掌握创业技能。

对创新性强、商业前景好、团队能力强的项目,学校将重点培育和辅导,组织参加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挑战杯·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同时项目可优先入驻学校创业孵化基地,享受协助对接风险投资、免费工商注册、创业指导等服务,按学校孵化基地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项目类型及范围

1.“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正在培育的项目(要求未获得过“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国赛和省赛的金奖或银奖);

2.已经有创新成果的技术或创意类作品,含工艺创新、实用技术创新、产品(技术)改良、应用性优化、软件、创意类作品;

3.已基本形成创新成果的技术或创意类作品;

4.其他创新创意创造类作品。

三、申报项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要结合轻工特色,依托学科和专业优势,与实际生产、生活需求紧密结合,鼓励原始创意、创造,创新性强,有自己核心技术或专利(发明专利优先考虑);

2.项目要能更好地解决用户或市场(行业)“痛点”,具有良好的商业前景或应用前景,迭代能力强;

3.项目已经具备成熟的实验实训条件和环境。

四、指导老师要求

校内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有奉献精神的指导教师;团队应包括可指导市场调查、财务分析、营销销售等的导师。

五、支持保障

1.制度保障: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精致育人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精致育人项目导师团队管理办法(试行);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2.其他保障:创业学院在创业基地为入选项目团队安排一定的办公空间。

六、征集评选流程

1.征集阶段

导师根据条件及要求准备项目材料,提交各二级学院审核推荐(职能部门创业导师将材料提交给学生团队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10月15日上午11:30前报送申请资料,每个二级学院至少报送1个项目,最多报送3个项目。

2. 评选阶段

创业学院组织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选,10月30日前公布评选结果。

七、提交材料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精致育人项目申报书及学生团队招聘需求表(需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请报送广州校区实训中心A203,电子版请报送至创业学院邮箱cyxy@gdqy.edu.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翠萍 办公电话:020-61230977

手机:13711080935 (短号:610935)

九、附件

附件1-3.zip

创业学院

2019年9月30日